(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发布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1.莱山区永杰摩托车配件经销部销售的型号为TDT02310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2.莱山区茂盛摩托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T2962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3.莱山区永晓电瓶车经销部销售的型号为TDT236-1Z的吉祥狮牌电动自行车,其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4.烟台市莱山区华城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T553Z的绿佳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导线布线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
5.烟台市牟平区鸿润摩托车配件中心销售的型号为TDT080Z的国威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尺寸限值、反射器、防碰擦、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6.牟平区宏翔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T035Z的永久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7.烟台市牟平区悦华自行车商行销售的型号为TDT5980Z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8.牟平区美德隆电动车商行销售的型号为TDT008Z的鸿禧牌电动自行车,其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9.烟台开发区九洲自行车大全销售的型号为TDT002Z、TDT791Z的小鸟牌电动自行车,其脚踏骑行能力不符合国家标准。
10.莱山区福达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型号为TDT1495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其反射器、脚踏骑行能力不符合国家标准。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即将实施。市民选购时需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核对产品铭牌、合格证与车辆实际参数的一致性,确保电池型号、电压、容量等关键信息与合格证标注内容完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