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实施过渡期正式结束,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陆续投放市场。近日,部分网民对标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疑问。为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大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标准的这条要求不会导致急刹车,不会影响交通安全。本次实施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维持了2018版标准中有关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的规定,增加了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正常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在平直的道路上依靠自身动力行驶时速度不会超过25km/h;
只有在连续下坡等特殊场景下车速能够短时超过25km/h,此时电动机只是不再继续为车辆提供助力,不会“断电”,也不会紧急制动,车辆将继续向前滑行,骑行人可通过操作刹车等方式控制车速;
这一条款是在前期大量试验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的,能够有效确保行驶的流畅性和骑行人的安全。我们的骑行体验与之前旧版标准的车辆并无差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非机动车载人的有关要求。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均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搭载成年人,但部分地区允许搭载一名儿童。为防止电动自行车非法搭载成年人,2018年修订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车辆鞍座长度不应大于350 mm,本次实施的新标准并未修改该指标,仍与2018版保持一致。同时,新标准也充分考虑了搭载儿童的使用场景,有此种需求的消费者可通过在“后座”(标准中称为“后衣架”)等位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方式解决。当前,通过3C认证的大部分新标准车型均可以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此类产品已在各电动自行车门店大量上市销售;也有部分车型由于产品定位或目标客户群体需求不同,未预留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空间。消费者可根据自身使用需求,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辆。
本次实施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并未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金属鞍座。标准第6.4.1条款b)规定“弹性软垫材料(如座椅内填充发泡材料等)应符合GB 38262—2019中表2弹性软垫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满足防火阻燃要求的发泡座椅即能够符合标准规定。
制定此条款的目的是减少座椅的着火隐患,降低火灾发生时的危害程度。目前绝大多数通过了3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新标准车型均使用发泡材料座椅,能够达到防火阻燃要求,也保证了用户的骑行体验。网上流传的采用金属鞍座的电动自行车,据了解只是极个别案例,此种产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需求,缺乏实用性,难以被市场接受。
新标准“鼓励安装后视镜”。后视镜可以帮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情况,减少视觉盲区,提高骑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本次实施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第6.1.5.1条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同时明确在测量整车高度和宽度时无需将后视镜及连接杆的尺寸计算在内,为企业设计和安装后视镜留足了空间。也有部分车型出于车辆外观等方面考虑未安装后视镜,消费者可根据日常出行需求自行选择相应的车型。
对于已购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最大的疑问是:12月1日后,我的车还能继续使用吗?
消费者已经购买上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而已购买未上牌的旧国标电动车,则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登记上牌。针对不少消费者担心的“旧车维修难、配件断供”问题,各大企业均已出台保障措施,承诺旧国标车辆的维修服务和零部件供应至少持续5年。
不属实。本次修订的新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9月1日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均已不再生产旧标准车辆,正全力开展新标准车辆设计生产。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主流品牌企业的约600款车型通过了3C认证,产能逐步提升,全国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均正常营业,有现车供应,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的购车需求。
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